泸州将大力培育创新型科研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18: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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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近日,泸州印发了《泸州市创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拟大力培育创新型科研机构,夯实全市科研基础,加大全市科研投入,产生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
鼓励科技创新
在泸州市辖区内成立、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法人科研机构,按照程序认定为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将给予每个20万元经费的补助,对升级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科研机构,每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升级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家也将给予100万元建设补助。
据了解,泸州市创新型科研机构是指在泸州市辖区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市场为导向集聚创新资源,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效突出,并经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认定法人科研机构,包括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院所。
此外,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准予一年的整改期,对再次考核后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的资格,对在年度考核中评为前三等次的将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记者 熊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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